各高中学校:
为切实缓解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,改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营养状况,增强身体素质,提高学习能力,经与江阴市慈善总会研究,决定开展2020年普通高中贫困生“爱心营养午餐”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对象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
(一)符合《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》(澄政规发〔2018〕1号)认定范围的11类对象(因低保对象和孤儿已列入民政局年度深度救助范围,本次不再纳入活动申请范围),并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:
1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(具备国务院扶贫办颁发的《扶贫手册》);
2.特困职工家庭子女(具备当年度《江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》);
3.残疾儿童少年(具备《残疾人证》);
4.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(提供医院就诊病历证明);
5.革命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、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、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(具备民政、公安、军分区等部门证明)。
6.遭遇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致贫家庭子女(具备当地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者村(居)民委员会证明);
7.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(具备民政部门或者当地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证明);
8.困境儿童(学生);
9.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(目前为960元/人/月)以上、1.5倍以下的学生(具备村(居)民委员会或学校证明;父母有稳定工作的,还应当有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。)
10.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(目前为960元/人/月)1.5倍以上、2倍以下的学生(具备村(居)民委员会或学校证明;父母有稳定工作的,还应当有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。)
11.可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。
二、实施标准
“爱心营养午餐”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8元,每学年1600元。
三、实施流程
1、学生申请。